异议人士与民运人士异同辨


韩国 武振荣 邓韫璧

(一)

任何事物只要我们愿意对它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便会遇到分类的问题。在分析中国民运队伍的现状时,我们也会遇到上述的问题。依据分类的一般原则,可以说,目前中国民运队伍(本文指有形的海外民运队伍)主要是由异议人士和民运人士两部分组成的。在这里我们声明,分类只可能是相对的,由此而引申出来的有待分析的问题也是相对的,不具有绝对的意义。正因为如此,我们大可不必对上述两类人士在民运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做出精确的分析。一般说来,异议人士是一个西方式的概念,用于描述西方民主体制中的那些非政府非社会主流意见的人们的行为时所采用的一个词汇,所谓“异”就是指与政府意见或主流意见相佐的一翼,是从消极意义上涉及民主体制特征的一类语式。今天,这个词汇已经成为中国民运队伍中的日常用语,并且也日益多地出现在中国国内地的某些非主流刊物中。民运人士这个词却完全是我们中国民运人士自己的发明,虽然在这篇小文章中,我们没有必要去考证它在何时被何人所最先使用。到目前为止,民运人士这个词汇虽然并没有受到严格的推敲和限制,但是它所指的是哪一类人,却是十分清楚的,其内涵有一种不言而自明的性质。在通常情形下,异议人士和民运人士既有一个类上的区别,也有一个类上的重合,因此对这两类人士的异同加以辨识,不是没有意义的。

原则上可以这样认为,异议人士是独立人士,他们发表意见时所站的立场是完全意义上的“个人立场”,其言论只对个人负责,他们发表意见时或是出于良知,或是基于义愤,或是被道德所支配,视情况而变化,没有一成不变的规矩可言。他们是一种勇敢的人,把自己一人的言论象箭一样的射向一个强势的更大的言论标的,而不计其后果。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但与政府所持的意见相抗衡,而且还敢于挑战社会的主流意见。在这样做时,他们身后也许没有群众,也许没有追随者,于此相应的是,他们的言行就不可能顾及一般国家的利益或者民族的福祉,当然,更不会去关涉某些政治集团或利益集团的事情。在不民主的社会中,异议人士要用自己的言论的重敲响沉闷的大鼓,其用意不是要以此来集合民众的队伍,而是要给民众以振聋发聩的一击,使其能很快的耳聪目明起来。对比的看来,民运人士就不是这样,大体看来,民运人士的言论立场在特定的情况下,则更多的关乎国家的利益或民族及社会的利益,有时还特意的关注民运团体自身的利益,所以其言论的自由,当然会受到许多的限制,很难达到异议人士的那个自由的程度。在纯粹的言论情境中,如果说异议人士享有随心所欲,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自由的话,那么民运人士肯定享受不到这样的自由,他们的言论势必要受民主运动过程本身要求的制约并服务于民主运动的目的,仅就这一点而言,辨别一项言论属异议人士言论或民运人士的言论,我们便可以不费很大的力气。在异议人士那里,发射自由言论之箭,也许有鹄的,也许没有,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此项言论本身就可以构成目的。民运人士的言论不同于异议人言论士之处,还在于它不但要在特定的环境中促成自由言论的发生,而且更要紧的是它要以言论自身的力量去组织和发展公民及民众的言论,并不断的扩大和拓宽社会的言论空间。

在我们中国,异议人士的一项言论,也许是一种政治言论,但是异议人士并不由此而负有政治责任,这样的一种情形在民运人士的言论中,就找不到相对应之处,因为民运人士的有关政治言论本身就负有政治责任,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它要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惟其如此,民运人士的政治言论又具有历史的意义。在这里,如果我们把造成约束民运人士言论的那些机制看成是外在的或客观的,那就不对,它事实上是一种自我约束的机制,在这种机制发挥作用时,民运人士的言论事实上享有自由,看不到这一点,以为自我的内在约束对现有言论会造成已往的那种外在的客观的禁锢的认识原本就是错误的。从这一点认识着手分析问题,我们就会发现民运人士的言论应当体现出明确无误的政治意向,那便是它要时刻准备着以求推进中国民主化运动的伟大进程。造成异议人士和民运人士言论区别的另外一点是,前者的言论也许有其传统可寻,也许根本就无传统,但是后者却不能没有传统而可凭借,特别是在不民主的国家中,民运人士的声音往往兼带有先知和教师的遗韵,不了解这一点,以为民主运动的最终目的是要清除人民中间存在的一切多少带有先知和教师特征的人,是对民主的严重误解。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之中,异议人士对中国民主化运动最大贡献是以自己的言行造成了一种自由言论的风气,而在此种行为当中,许多的民运人士是以异议人士的面目出现的,以至于国外舆论把民运人士通称为异议人士,殊不知民运人士抱有一个更加伟大的目标,那便是中国社会的全盘民主化和自由化。

(二)

在中国要实现民主化,必须要有民主化运动,至于说这个运动到底应该是官办的好还是民办的好,自然有讨论的余地,但是到今天为止,一系列的事实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只有中国的民运人士才是能够推动中国民主化事业进步的主力军。正因为如此,民运人士的角色就应当有别于异议人士,他不但应当做言论的先锋,而且更应当充当运动的健将。在什么是民主的问题上,异议人士可以很有高见,在如何实现中国民主化进程这等事情上,异议人士也可以高谈阔论,甚至在民主化运动设计的某些细节问题上他们也享有很大的发言权,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都说明他们有意要投身到民主运动之中,成为运动中的人。在促成发展和领导民主运动的问题上,他们不负有责任,所以我们尽可能地视他们为“坐而论道”的人。议论至此我们若还于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社会分工的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对和这个问题相关的人和事就不能不表示敬意,因此在这里我们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无意低估异议人士对中国民主化事业所起的作用,只是要表明民运人士对此应负有更大的责任而已。

在中国,民运人士要做成一个民主的运动,这和异议人士的运动的区别在于它要在中国建立一个民主的制度,因之它兼有说和做的功能。仅就说一事而言,民运人士和异议人士的角色也许不分伯仲,但是就做的一方面去看,两者却有天壤之别。异议人士的行为享有任性的自由,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全凭个人偏好行事,可以不受约束,因为他们的做,本身就是言,只要履行了言论的自由,他们便是做事了。民运人士就不能这样,他们要服从于民主化运动这个大方向和大局,因而他们的言行就免不了要受到许多的约束,与次相应的是,他们似乎命中注定的要做许多原本自己不乐意和不想做的事情。比如他们要耐下心来研究历史,研究现状,甚至还要研究那些早已被绝大多数中国人厌弃了的专制社会主义的理论思想和学说,除此而外,他们一定还得处理社会现有和已有的许多不理想的价值和半价值,整理那些与专制主义关系颇多甚至镶嵌在专制主义之中的民主的东西,所有这一切,都不可能是他们乐意要做的事或喜欢做的事,这里有一个不可不做或非做不可的意义。就这个意义而言,民运人士好象负重中的牛,非要把身上的货物驮到目的地不可。

就拿如何看待中共历史这个问题来说吧,异议人士可以把它看成一部阴谋史,与这部阴谋史相关的是他们可以提出一部又一部的中国人民受骗史、上当史和苦难史,因此,在处理这类历史时,异议人士可以持一个否定的态度和立场,可以操一种历史否定主义的口气讲话,但是这种情形如果原封不动地出现在民运队伍中,那就不见得是好事。中国的民主化运动,说到底应当是一种公民的运动和人民的运动,这个运动持续和发展到今天,并不是没有历史,也不是没有经验和教训可以发掘,所以民运人士对之与此有关的历史的处理就不能不抛弃历史否定主义的那一套,就不得不与在时间上和共产党历史相重合的人民史采取承认的态度,这一态度最终有可能导致对共产党历史的承认,而这一承认有可能使民运人士对共产党的批判、批评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之上等等所可能引出的后果都不是异议人士的言论能够比拟的。法国著名历史学家费南尔、布罗代尔下述的话很值得民运人士思考,“对一名历史学家来说,理解昨天和理解今天是同一个过程”。正因为如此,民运人士的有关历史的言论,就不应当混同于异议人士。对比的看,并不是每一位异议人士都负有历史的责任,但是民运人士却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如果我们没有说错的话,鲁迅是上一个世纪四十年代中国社会最大的最有代表性的异议人士,在他的身上和身后我们去寻找中国的民主化运动,那是没有道理的,基于同样理由,我们也不可能在有的异议人士的言行中去作同样的寻找。当年那个被某人奉之为“最具有战斗精神的人”,没有造就哪怕最小的一场民主运动,是一个无庸值疑的事实。但话又说回来了,鲁迅是对的,他就是他,他没有那样做,我们也不能要求他那样作,他有他的价值和存在,换句话来说,他有他的任务和义务。在鲁迅的作品中,中国五千年的文化被说成是“吃人的文明”,中国的人民被描述成阿Q,中国的革命被写成是“咔嚓”的“杀人”,自成一家之言,此处不在赘述。值得指出的是,我们现在若以为中国社会上哪许多大大小小的鲁迅继承者,负有使中国社会民主化的责任,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在目前这个禁锢言论的时代中,社会需要鲁迅式的人物,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但若由此而设想中国的民运队伍应由这类人组成,那就不知道成什麽样子了。同异议人士相对比,民运人士应当与广意上的人民保持一种确定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被中国人说滥了的“鱼水关系”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如果把中国民运事业看成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建设工程,那么我们可以说,现在沙子、水泥、灰三者已经齐备了,只是它们各自堆放者,此间民运人士的作用,就如同搅拌机,目前的问题是搅拌机出了故障。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民运人士在处理自己同中国人民的关系的问题上,一定要摆脱那种鲁迅式的观点、立场和情感,切不可视人民为阿Q,切不可对未来的民主运动做“暴民运动”式的想象,更不可把民主制度视之为政治上的“窄门”,以为能够通过它的只是政治上的少数人。

在这里,我们认为的的确确存在着一个如何尊重和相信普通中国人的问题,这既是一个政治的问题,同时又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在十八世纪,哲学家们在谈论哪些国家、哪些民族和那种文化中的人,可以进入民主的制度,过上民主的生活,那不失为高论。可是在今天,某些人还做这样的谈论,就显得不合时宜了。说上一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南非人,不宜过民主的生活,说九十年代的柬埔寨人、前苏联人以及东欧人不可能在民主制度下生活,说二十一世纪的阿富汗和伊拉克人不配过民主的生活,如此种种谈论不都是曾风行一时吗?执这种议论的人,也不都是振振有辞吗?目前在中国的异议人士当中,许多人热衷于有关中国民主条件不具备,民主基础薄弱,时机不成熟等谈论,也不是没有价值,只是这种价值若还是没有起到和不可能起到鼓舞民运人士努力奋斗的作用的话,就当坚决地排除之。

(三)

促使我们写作这篇文章的一个动机是,我们在最近几年中发现了一个下述的现象,即当民主队伍中的人还不善于区分异议人士和民运人士时,在中国行使专政的统治者们(我们称他们为专制社会主义者),早已经学会和使用了这种区分,对于他们认识中的异议人士,他们多少的学会了容忍,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实行了“开放”——在一个总体上的言论禁锢体制中的确划出了一个有限的个人言论之空间;在这个有限的空间之中,异议人士不但可以讲话,还可以出书,有的还可以住在大学当教授,领工资,但是对与他们认识中的民运人士来说,手段就不一样了,非要把其关进监狱不可,不但如此,在其刑满出狱后,还要把其当成政治垃圾一样地“倾倒”到“海外”,使古代的、中世纪的流放徒刑披上了文明的外衣。面对上述现象,我们虽然不能说政治已对异议人士“开放”,对民运人士关闭,但是其间出现的差别是不应当忽视的。进一步地分析表明,中国政治当权派们,不怕异议人士这是一个事实,与这个事实相关的另一个事实是,他们的确很怕民运人士。在涉及到某一件具体问题时,一个异议人士的声音也许很有震撼性,同样的一项民运人士的言论也许平平常常,但是由此而引出的后果却截然不同,前者被容忍,后者被镇压。

1985
5月,发生在我们俩所居住地——陕西省咸阳市的一桩事,具有典型意义,我们不妨举出来同诸位共同商榷,以探讨其间的意义。众所周知,此时是胡耀帮、赵紫阳主政时期,可以说是比较民主的,言论也比较宽松,身居咸阳市的我们也从不同的渠道多次听到有关的异议人士的声音,王若望、白桦、叶文福等人的言论如雷贯耳,刘宾雁等人的大作,也广为人知。5月中旬的一天,在地处闹市区的西北国棉一厂的墙壁上出现了一张“文化大革命好”的大字报,全文约三千多字。就大字报的内容来看,可以说是平平常常,没有多少新颖之处,也没有多少新意,其中在列举文化大革命的“好处”时,作者说到诸如“兴建了南京长江大桥”、“生产了杂交水稻”、“提高了人民的觉悟”等等,都是些过去说滥了的话,只有一点新意,那就是对“否定文革”的做法公开表明了反对的态度,就这么一张大字报,不但惊动了咸阳市和陕西省,而且惊动了北京,中共中央直接派出专案组赴咸阳办案。不难料到,中国的“福而摩斯”们破这样的案犹如探囊取物,不出二十天,大字报的作者便被缉拿归案,这个被称之为“顶风作案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原来是秦都区制鞋厂的一位青年工人,初中文化程度。他被判除了十年徒刑,不久便不明不白地死于狱中。

上述的例子,最好不过地说明了,异议人士和民运人士在中国不同的遭遇。在这里,我们无意说上述的那位青年工人是一位民运人士,但是我们要指出的是,他的言论和言论发表的方式,都与以“造反”为其主要内容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有关,此处,我们不可能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只强调一点,他的言论总是关乎着对这个特殊的政治运动的联想,至于说造成这种联想的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批评,这是另一个问题,由此种联想所有可能引出的有关对政治大运动的回忆,总会把上述的那位青年工人,归入到我们上述分类原则中所说的民运人士中去。可见,一个普通工人的政治言论的水平尽管有限,发表的方式也很普通,但是一旦它同过去或者未来的有关政治运动的联想发生了关系,那便会产生出许多意想不到的影响;这种影响其所以被专制社会主义者视之为一种危险因素,不是没有理由的。事实也是这样,在同一个言论条件下,一项普通的民运人士的言论和一项“高质量”的异议人士言论相对比,前者具有社会动员和政治动员的性质,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在争取言论自由的事情上,上述两种人区别不大,但在言论之于社会和政治的功能方面,两者是不同的。异议人士的言论,是个人良心的产物,受个人偏好所支配,其发表之后所取得的社会效果主要表现在它可以促使众多的人无视专制权威,而仅凭良心讲话。在一个压制良心的社会中,这种作用当然是巨大的。对比的看,民运人士的言论虽然也是自由言论,但是同完全意义上的个人自由言论却有区别,有着一个组织言论和言论的组织功能,表现着一种社会学上的集体意义。异议人士的言论本身就可以构成一个个人意见的自由王国,在这个王国中,异议人士本人就是国王,他可以高高在上地统治一切和管辖而无须任何顾忌,因此在这个王国中,他享有完全自由。民运人士不能这样,他们的言论虽然也具有自由的种种特征,但是它本身又全力趋向与一个更高级的自由的目标,那便是由人民意见组成的王国。正因为这样,民运人士就应当养成一种尊重人民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就应当虚心地向人民学习,应当熟悉和研究人民在以往的岁月中人民的所作所为,从而力求把近半个世纪以来人民对民主的诉求拉入到民主化运动中去。

中国古代圣人在论述个人对社会之作用时,曾经做出了“立德”、“立功”、“立言”的区分标准,依据它,我们可以说异议人士是“立言”者;民运人士不但要“立言”,而且还要“立功”和“立德”,也就是说,民运人士在以运动的方式要为未来的中国建立一个民主的制度时,同时还应当建设民主制度其所以能够有效运转的道德体系。一项个人的言论要在社会中“立”了起来,也许需要来自道德方面的支持,也许不甚需要道德的支持,仅凭其言论自身的性质。言论之对于人其所以显得那么的重要,在于它是构成人的自由的第一个要件,也是建设民主制度的第一块基石,因此人们不能想象一个无异议人士存在的民主是什么样子。就这个意义来看,上一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发生于中国的异议人士抒发意见的运动,是中国民主化运动史上值得大书而特书的事件,时至今日,其意义不但不曾削减,而且更加辉煌。相比之下,民主运动却相形见绌。探其究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最为主要的一点是许多民运人士在完成了由异议人士向民运人士的转化之后,还不适应于新的角色,习惯于原来的行为。因而,他们在成为民运队伍中的一员时,依旧没有放弃旧角色,仍然是“异议”人士。无论是讲话,写文章或者办事,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异议”色彩,这样以来民主运动本身的组织意念和组织诉求就有可能受挫,由而产生的一个后果是,大家都认为同专制社会主义者们的较量应当是单枪匹马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把无组织的异议人士运动看成是中国民主化运动的初期阶段,在这个阶段之后,民主化运动应当发展到有组织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民运队伍的口号应当是:“组织”,“组织”,“组织”!

(四)

写作这篇文章所要达到的目的无非是说,在中国已经存在了二十多年之久的异议人士运动应当不失时机地转化为民主运动,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所有以民主为己任的人都应当负责任的积极的建立起一套严格的自律机制,以约束自己的言行,也就是说每一位人都应当不失时机地由异议人士转化为民运人士。我们认为,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实际预设着一个重大的变化机遇,如何抓住这个机遇,对立志从事于民主化运动的人来说,是一次伟大的挑战。如何迎接这场挑战,是当前民运队伍中的一个大问题。作为异议人士,他们虽然托起着一个言论的王国,但是一出这个王国,他作为生活和社会中的人,却甘愿扮演普通的角色,特别是在政治生活上,他们也许是一些不入流者。民运人士不是这样,他们首先是一批政治人士和社会活动者,其志向是政治的,其行为亦是政治的。因之,他们应该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有崇高的目的。他们虽然不能自认为是伟大的人,但是他们显然从事着伟大的事业,走在一条通向伟大目标的道路上。就他们生活的一般条件来看,他们也许是一些普普通通的人,但是他们同古代布衣中那许多的志士仁人一样,有着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向,因而,他们也有非常人所能有之精神,象魏京生、徐文立这样的人,就是杰出的代表。

中国民主化运动是全人类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事件,这个事件的意义应该由民运人士而不应该由异议人士来宣布,自不待言,那么时至今日,民运人士到底又说了些什么呢?国内民运人士,或者身在缧绁之中,或者手足被捆绑,不能有所作为乃是事实,可是身在海外的民运人士在可以自由做事的环境之中,却没有做出相应的成绩真是令人遗憾。中国民主化运动有的是历史,但是这种历史并没有被发现;有的是经验和教训,但是它又模糊不清、若隐若现;有的是旗帜,但是它不明显,也没有飘扬,造成所有这一切的原因当然很多,其中的一个最为主要的原因,可以表述为“民运”不“运”。回想起过去的年代,在官方操纵的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运动中,我们曾经接触到当时被称之为修正主义者的伯恩斯坦的一句名言——“运动就是一切”。那时我们认为它是错误的,可以造成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失去方向,最终使它同化与资产阶级的运动。多少年过去了,现在当我们回过头来重新评价这句话时,发现它不是没有价值。在那个产生了修正主义的条件下,马克思主义队伍中出现了一种接受民主的思潮,伯恩斯坦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上述话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民主运动的一种较为粗略的描述。依据这种描述,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应当是一个不见首尾的运动,在这里我们无心评价这种理论自身的价值,只是说它一旦形成便为有可能为接纳新的附带着时代精神的东西准备了空间。其实伯恩斯坦是对的,不光是无产阶级的运动应当如此,非无产阶级的运动也当如此。在民主制度未曾建立时,民主运动对民主制度的诉求应当是持续的不断的,直至民主制度的建立。在民主制度建立之后,民主也只可能在于不间断的运动之中才能保存和发展。在发达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民主运动非但没有发生终止或萎缩的现象,反而它被制度化为周期,每隔几年就得非来一次不可,也就是说,届时若没有运动也要“造”运动。在民主国家中,我们看见的一次又一次的大选,不是被“创造”出来的运动,又是什么呢?就这个意思来看,民运人士就是创造民主运动的人,因此,所有置身于民主运动之外的民主人士,就都是异议人士。

目前,许多中国异议人士对待民主运动所持之看法很值得商榷,在这篇小文章中,我们不可能列举其例,只能简要的指出,他们中那些蔑视运动、否定运动以及对运动充满成见的诸多观点都不可取。比如,认为以往的人民运动一无是处,认为而后的公民运动充满缺点,由此而断定未来的民主运动有可能演变成为暴民运动等等言论,都不应当影响以至于动摇民运人士对民主运动应持之立场及观点。在中国这个具有十四亿人口的国家中,民运人士应当具有做大运动的雄心壮志,应当具备做大事业的胸怀,亦应当表现出非凡气度,不应当甘居中游或下游。因此我们认为在民运人士队伍中,来一次脱胎换骨式的自我改造很有必要,不然的话身为民运队伍中的人,却怀着异议人士的心,其不矛盾乎,“身在曹营心在汉”这句话的意义值得我们深思。在这里,如果有人以为我们的本意是要排挤异议人士“出局”,那一定是误解了我们的话,我们只是说在民主运动应当怎样搞的问题上民运人士应当有自己的独立的不受他人影响亦不为他人意见所左右的见解。在目前的形势下,民运人士的言论应当表现为一种有组织性的存在物,其思想和思路也不应当散乱和散漫,应当表现出相应的组织性,不然的话,再有十年,民运队伍依然故我。依据我们之拙见,影响民运队伍趋向组织化途径的主要危险是“异议因素”,不消除它,民主运动就不会有前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目前的风气中,所有主张民运队伍应当有效组织起来的人的言论,很容易被视之为共产党的“灵魂”在民主运动中的再现,有关政治、政党及运动的一般组织原则都很容易被看成是共产党的“残渣余孽”在民运队伍中的泛滥,这种极其错误的看法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便会对今后的民运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如此这般下去,组织民运的任何企图都将会以失败而告终。时至今日,具有二十多年历史的中国民主运动还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反对党运动,其间存在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的研究和对待。

就此前许多国家的民主运动之历史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以下的现象:在运动初期或者前期,异议人士或登高一呼,或左冲右杀,简直可以被当成是民主的旗手,到运动的中期,他们中的许多人便显得后劲不足,有的逃离运动,有的停滞不前,有的甚至公然反对运动,以至于在运动的后期,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竟会以“不入流者”自居。一位彻头彻尾的异议人士,不但可以在专制的社会中是执异见者,在民主的社会中也可能如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民主制度是一种最大量地呼唤异见的制度,因此在民主的生活中,异议人事的角色也许丝毫不逊色于专制体制中的同类角色。有鉴于此,民运人士在从事于民主运动时,一定要分清楚自己同异议人士的区别之所在,从而使异议言论有效地服务于中国民主化的伟大运动。(完)

2004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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